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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素单方制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4 15:56:21  浏览:838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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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素单方制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素单方制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

  1999年6月,我局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2号令发布了《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
并从1999年8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麻黄素单方制剂的经营渠
道。据公安部门反映,目前社会上非法贩卖麻黄素单方制剂的案件有所增加,部分药品生
产、经营企业违反有关规定销售麻黄素单方制剂,有的已流入非法渠道,造成了不良后果。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强麻黄素单方制剂生产、经营和使
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麻黄素单方制剂的生产管理
  根据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的意见,经我局审核,现将全国麻黄素单方制剂定
点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一)。各麻黄素单方制剂定点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所在地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定下达的麻黄素单方制剂生产计划。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
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前提下,通过麻黄素原料药购销审批,合理控制麻黄素单方制剂生产总
量。

  二、关于麻黄素单方制剂的购销管理
  麻黄素单方制剂定点生产企业不得将麻黄素单方制剂直接销售给医疗单位,只能将麻
黄素单方制剂销售给全国各二级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见附件二),由二级麻醉药品经营单位
供应本辖区医疗单位使用;设有三级麻醉药品经营单位的地区,三级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可
向二级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买麻黄素单方制剂,再供应医疗单位使用。二级麻醉药品经营
单位之间、三级麻醉药品经营单位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和销售麻黄素单方制剂,二级麻醉药
品经营单位未经批准也不得跨地区将麻黄素单方制剂销售给三级麻醉药品经营单位或医疗
单位。
  麻黄素单方制剂定点生产企业和二级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销麻黄素单方制剂时,除了
执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7号)有关规定外,从2000
年8月1日起,购买方还须提交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发放的《麻黄素单方制
剂购销凭证》(详见附件三)。二级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向本辖区三级麻醉药品经营单位,二、
三级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向本辖区医疗单位销售麻黄素单方制剂时,不需办理《麻黄素单方
制剂购销凭证》,但要严格购销手续,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将销售数量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麻黄素单方制剂购销凭证》格式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省级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印制,一证一次使用有效。

  三、对麻黄素单方制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清查,取缔违规经营单位。
  1999年8月12日我局下发的《关于贯彻执行〈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有关事宜的通
知》(国药管安[1999]240号)明确规定,非麻醉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
企业和个体诊所存有的麻黄素单方制剂,于1999年年底前售完或用完为止,自2000年1
月1日起不得继续销售和使用。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本辖区麻黄素单方制剂的生
产、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清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取缔违规经营单位,并采取
必要的措施,切实加强对麻黄素单方制剂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

  特此通知

附件:1、麻黄素单方制剂定点生产企业名单
   2、全国二级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名单
   3、麻黄素单方制剂购销凭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麻黄素单方制剂定点生产企业名单

┌──────┬──────────────┬────────┬──────┐
│省、自治区、│ 企 业 名 称 │ 定点生产品种 │ 备 注 │
│ 直辖市 │ │ │ │
├──────┼──────────────┼────────┼──────┤
│ │北京市永康制药厂 │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
│ ├──────────────┼────────┼──────┤
│ │北京中顺制药厂 │小包装盐酸麻黄碱│供医疗配方用│
│北京市 ├──────────────┼────────┼──────┤
│ │北京天和堂制药有限公司 │盐酸麻黄碱片 │ │
│ ├──────────────┼────────┼──────┤
│ │北京易安制药有限公司 │盐酸伪麻黄碱片 │也称和麦片 │
├──────┼──────────────┼────────┼──────┤
│ │保定古城制药厂、河北东风制药│盐酸麻黄碱片 │ │
│ │厂、河北冀南制药厂、河北省张│ │ │
│ │家口长胜制药厂、石家庄市和平│ │ │
│河北省 │制药厂、唐山市第一制药厂、邢│ │ │
│ │台市牛城制药厂、张家口云峰制│ │ │
│ │药厂、承德中港药业有限公司 │ │ │
├──────┼──────────────┼────────┼──────┤
│ │大同制约厂、大同第二制药厂、│盐酸麻黄碱片 │ │
│ │阳高制剂药厂、山西晋阳制药厂│ │ │
│山西省 │、山西晋新制药厂、山西临汾制│ │ │
│ │药厂 │ │ │
│ ├──────────────┼────────┼──────┤
│ │山西吕梁制药厂 │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
├──────┼──────────────┼────────┼──────┤
│ │赤峰制药厂 │盐酸麻黄碱片 │ │
│ │ │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
│ ├──────────────┼────────┼──────┤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开鲁县制药厂、内蒙古鄂│盐酸麻黄碱片 │ │
│ │托克制药厂、通辽制药厂、赤峰│ │ │
│ │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赤峰松│ │ │
│ │州制药厂 │ │ │
├──────┼──────────────┼────────┼──────┤
│ │沈阳第一制药厂、朝阳制药厂 │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
│ ├──────────────┼────────┼──────┤
│ │沈阳克达制药厂、大连盐化制药│盐酸麻黄碱片 │ │
│辽宁省 │厂、丹东药业有限公司、锦州制│ │ │
│ │药四厂、营口三花制药总厂、阜│ │ │
│ │新市新泰药业有限公司、朝阳制│ │ │
│ │药厂、辽宁海洋红制药厂 │ │ │
├──────┼──────────────┼────────┼──────┤
│黑龙江省 │哈尔滨制药六厂 │盐酸麻黄碱片 │ │
├──────┼──────────────┼────────┼──────┤
│ │上海信谊药业有限公司 │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
│ │ │盐酸麻黄碱片 │ │
│上海市 ├──────────────┼────────┼──────┤
│ │上海恒寿堂药业有限公司、上海│盐酸麻黄碱片 │ │
│ │医科大学红旗制药厂 │ │ │
├──────┼──────────────┼────────┼──────┤
│ │南京第二制药厂、江苏省丹阳市│盐酸麻黄碱片 │ │
│ │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太仓制药厂│ │ │
│ │、江苏黄河药业公司 │ │ │
│江苏省 ├──────────────┼────────┼──────┤
│ │江苏省盐城制药有限公司、无锡│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
│ │第七制药厂、宿迁制药厂、吴县│ │ │
│ │制药厂 │ │ │
├──────┼──────────────┼────────┼──────┤
│浙江省 │杭州民生制药厂、宁波制药厂 │盐酸麻黄碱片 │ │
├──────┼──────────────┼────────┼──────┤
│ │芜湖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
│ │ │盐酸麻黄碱片 │ │
│ ├──────────────┼────────┼──────┤
│ │安徽省明光市三超制药有限责任│ │ │
│安徽省 │公司、安徽省明光市康迪药业有│ │ │
│ │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安庆市生物│盐酸麻黄碱片 │ │
│ │化学制药厂、合肥制药有限公司│ │ │
├──────┼──────────────┼────────┼──────┤
│福建省 │福州嘉华制药有限公司 │盐酸麻黄碱片 │ │
├──────┼──────────────┼────────┼──────┤
│ │海尔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
│江西省 ├──────────────┼────────┼──────┤
│ │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赣江制│盐酸麻黄碱片 │ │
│ │药有限责任公司 │ │ │
├──────┼──────────────┼────────┼──────┤
│山东省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公司 │盐酸麻黄碱片 │ │
│ │ │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
├──────┼──────────────┼────────┼──────┤
│ │河南省开封制药厂、南阳普康集│盐酸麻黄碱片 │ │
│ │团化学制药厂、郑州豫新制药股│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
│ │份有限公司 │ │ │
│ ├──────────────┼────────┼──────┤
│河南省 │郑州市新郑制药厂、河南省华鑫│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
│ │制药厂 │ │ │
│ ├──────────────┼────────┼──────┤
│ │河南中孚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精│盐酸麻黄碱片 │ │
│ │忠威尔药业有限公司、驻马店地│ │ │
│ │区制药厂 │ │ │
├──────┼──────────────┼────────┼──────┤
│ │武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盐酸麻黄碱片 │ │
│ │ │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
│ ├──────────────┼────────┼──────┤
│湖北省 │宜昌民康药业有限公司 │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
│ ├──────────────┼────────┼──────┤
│ │湖北宜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盐酸麻黄碱片 │ │
│ │北省恩施制药厂、武汉第四制药│ │ │
│ │厂、湖北中天爱百颗药业有限公│ │ │
│ │司制剂一分厂 │ │ │
├──────┼──────────────┼────────┼──────┤
│ │湖南制药厂 │盐酸麻黄碱片 │ │
│湖南省 ├──────────────┼────────┼──────┤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盐酸麻黄碱片 │ │
│ │ │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
├──────┼──────────────┼────────┼──────┤
│广西自治区 │南宁制药企业集团公司 │盐酸麻黄碱片 │ │
│ │ │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
├──────┼──────────────┼────────┼──────┤
│ │桂林制药厂、桂林漓江制药有限│盐酸麻黄碱片 │ │
│ │公司 │ │ │
│重庆市 ├──────────────┼────────┼──────┤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迪│盐酸麻黄碱片 │ │
│ │康制药有限公司 │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
├──────┼──────────────┼────────┼──────┤
│ │乐山中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成│盐酸麻黄碱片 │ │
│ │都制药一厂、四川升和制药有限│ │ │
│ │公司、四川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 │
│四川省 │乐山第二制药厂、成都药业有限│ │ │
│ │责任公司、四川华台制药有限公│ │ │
│ │司 │ │ │
│ ├──────────────┼────────┼──────┤
│ │成都制药一厂 │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
├──────┼──────────────┼────────┼──────┤
│ │贵阳制药厂 │盐酸麻黄碱片 │ │
│ │ │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
│贵州省 ├──────────────┼────────┼──────┤
│ │贵阳制药二厂、贵州思南制药厂│盐酸麻黄碱片 │ │
│ │、贵阳医学院制药厂 │ │ │
├──────┼──────────────┼────────┼──────┤
│云南省 │昆明制药股份公司 │盐酸麻黄碱片 │ │
├──────┼──────────────┼────────┼──────┤
│ │陕西省白云制药厂、陕西永寿制│盐酸麻黄碱片 │ │
│ │药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博华制药│ │ │
│陕西省 │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西安制药│ │ │
│ │厂二分厂、陕西省西安制药厂、│ │ │
│ │陕西省汉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西北合成药厂、兰州制药厂、兰│ │ │
│甘肃省 │州太宝制药厂、河西制药厂、酒│盐酸麻黄碱片 │ │
│ │泉制药厂 │ │ │
├──────┼──────────────┼────────┼──────┤
│青海省 │青海制药厂 │盐酸麻黄碱片 │ │
├──────┼──────────────┼────────┼──────┤
│ │宁夏制药厂 │盐酸麻黄碱片 │ │
│宁夏自治区 │ │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
│ ├──────────────┼────────┼──────┤
│ │宁夏灵武制药厂 │盐酸麻黄碱片 │ │
├──────┼──────────────┼────────┼──────┤
│ │新疆制药厂 │盐酸麻黄碱片 │ │
│ │ ├────────┼──────┤
│新疆自治区 │ │盐酸伪麻黄碱片 │也称龙沙片 │
│ ├──────────────┼────────┼──────┤
│ │新疆哈密戈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盐酸麻黄碱片 │ │
└──────┴──────────────┴────────┴──────┘


附件二:

   全国二级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名单
══════════════════════════════════
北京市 北京市医药药品公司
──────────────────────────────────
天津市 中国医药(集团)天津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
   天津太平(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公司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 重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万县医药站
   重庆市永川医药公司
   黔江地区医药(集团)总公司
   涪陵地区医药公司
———————————————————————————————───
河北省 邯郸医药站
   邯郸市医药药材公司
   邢台医药采购供应站
   石家庄市医药站
   石家庄市医药药材公司
   保定医药站
   唐山医药站
   秦皇岛医药站
   张家口医药站
   承德医药站
   沧州市医药总公司
   廊坊市医药公司
   衡水医药站
———————————————————————————————───
福建省 福建省福州医药采购供应站
   福建省厦门医药采购供应站
   福建省三明医药采购供应站
   福建省邵武医药采购供应站
   福建省宁德地区医药采购供应站
   福建省龙岩医药采购供应站
   福建省漳州医药采购供应站
   福建省莆田市采购供应站
   福建省泉州市医药分公司
——————————————————————————————————
江西省 江西省南昌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江市医药公司
   景德镇市医惠公司
   萍乡市医药公司
   鹰潭市医药公司
   新余市医药公司
   赣州地区医药集团公司
   宜春地区医药公司
   吉安地区医药公司
   上饶地区医药公司
   抚州地区医药公司
   樟树市医药公司
——————————————————————————————————
广西 南宁医药批发站
壮族 梧州医药批发站
自治区 玉林医药批发站
   柳州医药批发站
   桂林医药批发站
   金城江医药批发站
——————————————————————————————————
辽宁省 中国医药(集团)沈阳有限公司
   辽宁省医药公司药品批发站
   大连市医药公司药品公司
   鞍山市医药公司药品批发站
   抚顺市药品批发站
   本溪市医药公司
   丹东市医药公司
   锦州市医药公司医药批发站
   营口市医药公司
   阜新市医药公司
   辽阳市医药公司
   铁岭市医药公司
   朝阳市医药采购供应站
   盘锦市医药采购供应站
   葫芦岛市医药采购供应站
   辽宁省医药公司
   沈阳医药贸易大厦
——————————————————————————————————
河南省 河南省医药公司
   开封医药采购供应站药品批发部
   漯河市双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普强医药有限公司
   河南省信阳市医药公司
   平顶山市医药商贸中心
   河南省商丘市医药公司医药销售部
   河南省许昌医药采购供应站
   驻马店市医药总公司
   周口地区医药采购供应站
   新乡市医药公司
   鹤壁医药采购供应站
   河南省濮阳新特药采购供应站
   焦作市医药采购供应站
   河南省安阳医药采购供应站
   洛阳医药采购供应站
   三门峡医药采购供应站医药批发站
   济源市医药公司
   南阳市卧龙区医药公司
   郑州医药总公司医药采购供应站
——————————————————————————————————
山东省 山东省医药公司麻醉药品经理部
   山东省青岛医药采购供应站市南批发部
   山东省缁博医药采购供应站
   枣庄医药站新特药公司
   东营市医药公司新特药经营部
   山东潍坊医药采购供应站
   山东省烟台医药采购供应站新特药公司
   滨州医药站第一批发部
   山东省人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分公司
   济宁医药站
   德州医药采购供应站药品展销部
   聊城利民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临沂医药采购供应站
   荷泽地区医药采购供应站
   日照医药集团公司新特药分公司
   山东省莱芜医药采购供应站麻醉药品经理部
   山东省泰安医药采购供应站
   济南医药采购供应站
——————————————————————————————————
新疆 新疆医药公司
维吾尔 乌鲁木齐市医药公司
自治区
——————————————————————————————————
海南省 海南省医药公司
   海南省医药总公司三亚医药公司
——————————————————————————————————
青海省 青海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省 湖北省医药公司武汉药品采购供应站
   湖北省医药公司宜昌采购供应站
   湖北省荆沙市医药公司
   湖北省医药公司恩施医药站
   湖北省黄石市医药公司
   湖北省医药公司十堰采购供应站
   湖北省咸宁市医药公司
   武汉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襄樊市医药公司
——————————————————————————————————
广东省 中国医药(集团)广州公司
   深圳市医药公司
   广东省医药公司韶关采购批发站
   佛山市医药公司
   广东省惠州医药采购批发站
   广东省茂名新特药公司
   江门市医药公司
   广东省汕头医药采则供应站
   广东省肇庆医药采购供应站
   广东省湛江医药采购供应站
   广东省医药公司兴宁采购批发站
   广东省医药公司
   广州市医药公司
——————————————————————————————————
江苏省 江苏省医药公司
   南通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医药药材总公司
   江苏省淮阴医药采购供应站
   江苏盐城医药采购供应站
   江苏省连云港医药采购供应站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医药采购供应站
   江苏省无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分公司
   常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医药公司镇江采购供应站
   泰州市医药总公司
   宿迁市医药总公司
   徐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省 云南省医药公司新特药采购供应站
   曲靖地区医药公司
   云南省医药公司下关医药站
   昭通地区医药公司
   保山地区医药公司
   文山州医药公司
   红河州个旧市医药公司
   思茅地区医药总公司
   临沧地区医药公司
   楚雄州医药二级批发站
   昆明市医药公司新特药采购供应站
——————————————————————————————————
山西省 山西省医药公可药品站
   临汾医药药材公司药品部
   阳泉医药药材公司药品部
   晋中地区医药公司药品部
   忻州地区医药公司药品部
   长治医药公司药品部
   运城医药公司药品站
   大同医药公司药品站
   太原医药药材公司
   晋城医药药材公司药品部
   吕梁医药药材公司药品部
——————————————————————————————————
湖南省 湖南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中转站
   株州市医药公司
   湘潭市医药公司
   常德市医药公司
   邵阳市医药公司
   娄底地区医药公司
   永州市医药公司
   彬州市医药公司
   怀化地区医药公司
   湘西自治州医药公司
   衡阳市医药公司
   长沙三九医药公司
   湖南省医药公司
——————————————————————————————————
四川省 四川省医药公司
   绵阳药业集团公司
   四川省医药公司西昌采购供应站
   四川省南充医药采购供应站
   四川省泸州医药站
   四川省雅安医药站
   四川省医药公司自贡市公司
   攀枝花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内江医药采购供应站
   四川省广元采购供应站
   乐山市医药公司
   四川省广安医药采购供应站
   四川省巴中医药采购供应站
   四川省医药公司达川采购供应站
   四川省德阳市医药公司
   四川省宜宾医药采购供应站
   资阳市医药有限公司
   遂宁医药采购供应站
   成都市医药公司
——————————————————————————————————
贵州省 贵州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铜仁地区医药公司
   遵义地区医药公司
   安顺地区医药公司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医药公司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医药公司
   黔西南州中西药公司
   六枝医药采供站
   毕节地区医药公司
——————————————————————————————————
西藏 西藏自治区医药公司
自治区
——————————————————————————————————
安徽省 安徽省医药公司
   安徽省阜阳医药采购供应站
   安徽省宿县地区医药采购供应站
   安徽省滁州市医药公司
   马鞍山市医药采购供应站
   安徽省淮南医药采购供应站
   安徽省黄山市医药采购供应站
   淮北市医药公司医药采购供应站
   安徽省安庆医药采购供应站
   安徽省蚌埠医药采购供应站
   安徽省芜湖医药采购供应站
   安徽省合肥医药采购供应站。
——————————————————————————————————
内蒙古 呼和浩特医药采购供应站
自治区 包头医药分公司西药采购供应站
   东胜医药采购供应站
   临河医药采购供应站
   乌海医药分公河
   集宁医药采购供应站
   赤峰医药集团公司
   通辽医药采购供应站
   乌兰浩特医药药材采购供应站
   扎兰屯医药药材采购供应站
   海拉尔市医药药材支公司
   内蒙古驻张家口医药采购供应站
——————————————————————————————————
陕西省 陕西省医药公司综合业务科
   西安市飞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宝鸡市医药公司药品批发站
   咸阳医药站
   汉中地区医药公司药品站
   安康地区医药公司城区分公司
   渭南市新特药站
   铜川市医药站
   商洛地区药材公司
   延安医药采购站
   绥德医药采购供应站
   陕西省医药公司药品科
——————————————————————————————————
浙江省 杭州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医药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华市国药公司
   衢州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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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通讯社与沙特通讯社新闻交换和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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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沙特阿拉伯王国友好关系的基础上,本着促进这种友好关系并拓展两国在新闻领域合作范围的原则,新华通讯社(以下简称)和沙特通讯社(以下简称沙通社)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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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承若向对方新闻代表团提供一切可能主必需的便利和帮助,使他们能够以可能的最佳方式完成任务。

                第六条

  双方同意根据经双方认可的计划在新闻和技术领域交换专家并设置免费培训课程。

                第七条

  两个通讯社的有关人员将进行互访或通过交换文电的方式寻求加强合作的适当方式,并为履行本协议第六条中所述内容以及落实合作的其他方面制定具体计划。

                第八条

  双方同意满足对方有关提供特别报道、新闻分析、图片新闻报道或新闻照片的要求。

  提出要求的一方将根据双方事先商定的协议和对等原则支付费用。

                第九条

  双方同意为对方通讯社在本国工作的记者提供所需帮助和便利,使其能够顺利工作。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二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期满前至少三个月内不向另一方提出终止或修改本协议的报告,本协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二年。

                第十一条

  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将由双方友好解决。

                第十二条

  本协议用中文、阿拉伯文和英文书就,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三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1999年10月31日(回历1420年7月22日)在利雅得签署。


        新华通讯社代表    沙特通讯社代表

          唐家璇 福阿德·法尔西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7〕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建设部、卫生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林业局《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环保总局 发展改革委 农业部 建设部
卫生部 水利部 国土资源部 林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一)农村环境形势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我国农村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一些农村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意义重大。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选择。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下更大的气力,做更大的努力,切实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二、明确农村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三)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城乡统筹,把农村环境保护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以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推进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四)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农村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农村改厕和粪便管理、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农村自然生态保护。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地实际,按照东中西部自然生态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不同的农村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加强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以技术创新促进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积极创新农村环境管理政策,优化整合各类资金,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落实政府保护农村环境的责任。维护农民环境权益,加强农民环境教育,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
(五)主要目标。
到2010年,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有所控制,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摸清全国土壤污染与农业污染源状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与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农村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利用率以及生活垃圾和污水的处理率均提高10%以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顺利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严重的农村环境健康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有所改善。
到2015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剧的势头得到遏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着力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
(六)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质改善。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配合《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的实施,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与管理,根据农村不同的供水方式采取不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应建立水源保护区,加强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要把水源保护区与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结合起来,明确保护目标和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强分散供水水源周边环境保护和监测,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防止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大力加强农村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监测,开展地下水水功能区划,制定保护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掌握水质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
(七)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逐步推进县域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小城镇和规模较大村庄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可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对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逐步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方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把农村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综合利用作物秸秆,推广“猪-沼-果”、“四位(沼气池、畜禽舍、厕所、日光温室)一体”等能源生态模式,推行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等措施,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八)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防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污染严重的企业向西部和落后农村地区转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
(九)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健康养殖,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畜禽饲养区域,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等措施。开展水产养殖污染调查,根据水体承载能力,确定水产养殖方式,控制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禁止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养殖;禁止向库区及其支流水体投放化肥和动物性饲料。
(十)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采取技术、工程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能力。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在粮食主产区和重点流域要尽快普及。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在高污染风险区优先种植需肥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
(十一)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查清土壤污染现状,开展污染土壤修复试点,研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监测和修复示范。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十二)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以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为重点,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农村生态环境。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矿产、水力、旅游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重视自然恢复,保护天然植被,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加强海洋和内陆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
四、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措施
(十三)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抓紧研究、完善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按照地域特点,研究制定村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设施建设的政策、标准和规范,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的投入和运行机制。对北方农业高度集约化地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东中线沿线、重要湖泊水域和南方河网地区等水环境敏感地区,制定并颁布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技术标准。加快制定农村环境质量、人体健康危害和突发污染事故相关监测、评价标准和方法。
(十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各级政府要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研究部署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农村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制订工作方案,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各级环保、发展改革、农业、建设、卫生、水利、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率,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监管力度,逐步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建立村规民约,积极探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自我管理方式,组织村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十五)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中央集中的排污费等专项资金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地方各级政府应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质改善和卫生监测、农村改厕和粪便管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农村环境健康危害控制、外来有害入侵物种防控及生态示范创建的开展。加大对重要流域和水源地的区域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加强投入资金的制度安排,研究制定乡镇和村庄两级投入制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
(十六)增强科技支撑作用。在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科技资源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推动农村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大力研究、开发和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农村健康危害评价等方面的环保实用技术。建立农村环保适用技术发布制度,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通过试点示范、教育培训等方式,促进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应用。
(十七)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公布全国和区域农村环境状况。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研究建立农村环境健康危害监测网络,开展污染物与健康危害风险评价工作,提高污染事故鉴定和处置能力。
(十八)加大宣传、教育与培训力度。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活动,培养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能力。广泛听取农民对涉及自身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农民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