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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州市市级银行支持地方发展 业绩考评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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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州市市级银行支持地方发展 业绩考评奖励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台州市市级银行支持地方发展 业绩考评奖励办法的通知
文号: 台政办发〔2008〕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市级银行支持地方发展业绩考评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日




台州市市级银行支持地方发展业绩考评奖励办法

为鼓励我市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信贷总量、拓展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业务、增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特制定本考评奖励办法。
一、考评奖励对象
市级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省联社台州办事处、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监分局。
二、考评奖励标准
(一)新增贷款奖励标准
1、对我市经济发展的信贷投入,按各商业银行市分行本级及辖属市区机构当年新增本外币贷款(包括票据承兑、信用证)月均余额的万分之零点二计奖。
2、对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市本级政府性项目的信贷投入,再按当年新增贷款月均余额的万分之一点五计奖。
3、对滨海工业城的项目信贷投入,再按当年新增贷款月均余额的万分之一点五计奖。
4、(1)对市区工业经济的信贷投入(不含票据),再按当年新增贷款月均余额的万分之零点三计奖。
(2)对滨海工业城企业的信贷投入,再按当年新增贷款月均余额的万分之一点五计奖。
(3)对“513”企业贷款增加 10%以上的,再按所增 10%以
上部份月均余额万分之零点三计奖;低于去年的,则按月均未达
到部份万分之零点三扣奖。
(4)对市区小企业(按省政府风险补偿口径)的信贷投入,再按当年新增贷款月均余额的万分之零点三计奖。
5、对台州市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贷款,按当年新增贷款月均余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至一计奖。粮油收购储备等政策性贷款,按当年新增月均余额的万分之三至五计奖;保证全市粮食市场供应的商业性贷款,按当年贷款新增月均余额的万分之三至五计奖。
6、对物流、商贸、科技和交通运输等生产性服务业的贷款,再按当年贷款新增月均余额的万分之零点一计奖。
(二)引入市外信贷资金奖励标准
1、引入上级行对台州市级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直贷(联贷)、信贷资产对外转让等,按当年新增引入(转让)资金月均余额的万分之零点三计奖。
2、票据转贴现按月均对市外转让额的万分之零点三计奖。
3、对关系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和工业企业,采用保函、保理等金融工具,引入外地贷款或融通资金的,按当年新增月均余额的万分之零点三计奖。
(三)贷款利率优惠奖罚标准
1、以全年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人民币贷款加权利率在全市平均利率以下且下降的,按实际下降后利息收入减少部份的万分之三十计奖。
2、对企业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其加权平均利率比上年末水平下降10%以上的,再按实际下降后利息收入减少部份的万分之三十计奖;比上年末上升的部份则按万分之三十扣奖。
(四)其他奖惩标准
1、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存贷比月平均在 75%以上,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小法人机构在70%以上的贷款,按月平均额的万分之零点二计奖。但当年新增存贷比未达到75%(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小法人机构70%)的则不得奖。
当年新增存贷比未达到60%的,则取消当年全部考核奖励,取消当年参加考评资格。
2、当年贷款呆坏账核销,按所核销贷款本金的万分之一计奖。
3、因金融产品创新而对我市经济社会贡献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报经市考评小组确定后,根据贡献大小给予1—2万元的奖励。
4、对企业出现临时生产经营困难、但具较好发展前景,经市政府或监管部门协调后,相关措施未执行落实,并擅自抽减贷款的,视情况扣减50%以上奖金至取消奖励。
三、奖励资金分配方法
(一)以上奖励资金主要对象是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领导班子,其中正职为副职的 1.5 倍;信贷等部门由市级金融机构按贡 献大小自行确定奖励,奖励资金不足部份允许在各单位的成本中列支。当年开业的商业银行按50%奖励。 市人行、银监分局基本奖励资金在当年新增贷款不低于10%增幅前提下,按领导班子职数、按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考评后奖金总额的15%计奖;如达不到贷款增幅要求,酌情扣减。
(二)以上奖励资金总额若超过市政府核定数(160 万元)的,则按比例调整。
四、考核奖励的实施
(一)市政府建立由市政府办公室、市人民银行、台州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经委等部门组成的台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业绩考评小组,市政府工作联系的副秘书长为组长。
(二)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于次年 1 月 20 日前报市人行考评相关统计资料。其中市政府重点项目贷款、滨海工业园区贷款、工业性中长期贷款、上级行直贷(联贷)、信贷资产转让及贷款呆坏账核销等须附详细清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准确无误,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则取消评奖资格。
(三)市人民银行依据本办法核准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评相关数据资料,汇总计算出年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评奖金总额及提出分配方案,送市考评小组审核,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五、附则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实行年度考核。原台政办发〔2007〕118号文件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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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试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试行)
上海市政府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上海市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自批准之日起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为其全部在册的中国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第三条 本办法的保险项目,系指中国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医疗费、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
第四条 合营企业中国职工按中国政府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由保险公司按国营企业标准,通过企业支付中国职工退休后各保险项目的保险金。
第五条 合营企业中国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被辞退和在劳动合同期满后退职,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合营企业,其养老保险费在扣除管理费和各保险项目的支出后,随其调迁而转移;暂时无法转移的,由保险公司保留,直至其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或办理退休手续时止。
第六条 合营企业因破产或其他情况关闭时,保险公司应根据合营企业缴纳的在职中国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数额,扣除管理费和各保险项目的支出费用,把结余的养老保险费本息转移到职工的接收单位。
第七条 合营企业自正式招用中国职工的第一个月起,必须在每月二十五日前,按中国职工实得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向保险公司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八条 “实得工资总额”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和副食品价格补贴。职工的加班工资、中夜班费以及从税后利润中分得的奖金可不包含在内。
第九条 保险公司按合营企业中国职工实得工资总额提取百分之一点五的管理费。管理费在所交的养老保险费中扣除。
第十条 合营企业的工会应对实得工资总额和缴费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并由工会主席或职工代表在养老保险费清单上签证。
第十一条 合营企业在职工变动时,应及时办理调整手续,养老保险费按调整后人数缴纳。
第十二条 凡在上海市举办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港、澳、台同胞、国外华侨举办的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独资企业的中国职工养老保险,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保险公司负责实施,并制订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六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1986年5月17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国办发〔200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二月七日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教 育 部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中小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使广大中小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具备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
  (二)通过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使学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对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三)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学生认知特点,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坚持专门课程与在其他学科教学中的渗透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强化管理、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国家统一要求与地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相结合;自救自护与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相结合。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断强化,养成习惯。
  二、主要内容
  (一)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六个模块。重点是帮助和引导学生了解基本的保护个体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树立和强化安全意识,正确处理个体生命与自我、他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的技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继续遵照教育部已经规定的相关要求实施。
  (二)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必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做到分阶段、分模块循序渐进地设置具体教育内容。要把不同学段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有机地整合起来,统筹安排。对不同学段各个模块的具体教学内容设置,各地可以根据地区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加以选择。
  1.小学1-3年级的教育内容重点为: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
  (1)了解社会安全类突发事故的危险和危害。
  (2)了解并遵守各种公共场所活动的安全常识。
  (3)认识与陌生人交往中应当注意的安全问题,逐步形成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1)了解基本公共卫生和饮食卫生常识。
  (2)了解常见的肠道和呼吸道等常见疾病的预防常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健康行为及饮食习惯。
  模块三:预防和应对意外伤害事故。
  (1)学习道路交通法的相关内容,了解出行时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2)初步识别各种危险标志;学习家用电器、煤气(柴火)、刀具等日常用品的安全使用方法。
  (3)初步具备使用电梯、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意识。
  (4)初步学会在事故灾害事件中自我保护和求助、求生的简单技能。学会正确使用和拨打110、119、120电话。
  模块四: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
  (1)了解学校所在地区和生活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及其危险性。
  (2)学习躲避自然灾害引发危险的简单方法,初步学会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我保护和求助及逃生的简单技能。
  模块五: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1)与同学、老师友好相处,不打架;初步形成避免在活动、游戏中造成误伤的意识。
  (2)学习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听从成人安排或者利用现有条件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方法。
  2.小学4-6年级的教育内容重点为: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
  (1)认识社会安全类突发事故或事件的危害和范围,不参与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
  (2)自觉遵守社会生活中人际交往的基本规则以及公共场所的安全规范。
  (3)学会应对可疑陌生人的方法,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4)了解应对敲诈、恐吓、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1)加强卫生和饮食常识学习,形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健康的饮食习惯。
  (2)了解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危害、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
  (3)初步了解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的危害,知道吸毒是违法行为,逐步形成远离烟酒及毒品的健康生活意识。
  (4)初步了解青春期发育基础知识,形成明确的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模块三:预防和应对意外伤害事故。
  (1)培养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形成主动避让车辆的意识。
  (2)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了解私自到野外游泳、滑冰等活动的危害;学习预防和处理溺水、烫烧伤、动物咬伤、异物进气管等意外伤害的基本常识和方法。
  (3)形成对存在危险隐患的设施与区域的防范意识,了解与学习和生活密切相关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
  (4)学会有效躲避事故灾害的常用方法和在事故灾害发生时的自我保护和求助及逃生的基本技能。
  (5)使学生初步了解与学生意外伤害有关的基本保险知识,提高学生的保险意识。
  模块四:预防和应对网络、信息安全事故。
  (1)初步认识网络资源的积极意义和了解网络不良信息的危害。
  (2)初步学会合理使用网络资源,努力增强对各种信息的辨别能力。
  (3)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防止沉迷网络游戏和其他电子游戏。
  模块五: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
  (1)了解影响家乡生态环境的常见问题,形成保护自然环境和躲避自然灾害的意识。
  (2)学会躲避自然灾害引发危险的基本方法。
  (3)掌握突发自然灾害预警信号级别含义及相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模块六: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1)形成和解同学之间纠纷的意识。
  (2)形成在遇到危及自身安全时及时向教师、家长、警察求助的意识。
  3.初中年级的教育内容重点为: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
  (1)增强自律意识,自觉不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逐步养成自觉遵守与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习惯。
  (2)不参加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形成社会责任意识。
  (3)理解社会安全的重要意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4)学会应对敲诈、恐吓、性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1)了解重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生活水污染的知识及基本的预防、急救、处理常识;了解简单的用药安全知识。
  (2)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与处理;形成维护生殖健康的责任感。
  (3)了解艾滋病的基本常识和预防措施,形成自我保护意识。
  (4)学习识别毒品的知识和方法,拒绝毒品和烟酒的诱惑。
  (5)了解和分析影响生命与健康的可能因素。
  模块三:预防和应对意外伤害事故。
  (1)增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主动分析出行时存在的安全隐患,寻求解决方法;防止因违章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2)正确使用各种设施,具备防火、防盗、防触电及防煤气中毒的知识技能。
  (3)了解和积极预防在校园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公共安全事故,提高自我保护和求助及逃生的基本技能。
  模块四:预防和应对网络、信息安全事故。
  (1)自觉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抵制网络上各种不良信息的诱惑,提高自我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
  (2)合理利用网络,学会判断和有效拒绝的技能,避免迷恋网络带来的危害。
  模块五: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
  (1)学会冷静应对自然灾害事件,提高在自然灾害事件中自我保护和求助及逃生的基本技能。
  (2)了解曾经发生在我国的重大自然灾害,认识人类活动与自然灾害之间的关系,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意识。
  模块六: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1)了解校园暴力造成的危害,学习应对的方法。
  (2)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逐步学会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抑制自己的冲动行为。
  (3)学会在与人交往中有效保护自己的方法,构筑起坚固的自我心理防线。
  4.高中年级的教育内容重点为: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
  (1)自觉遵守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行为规范。
  (2)了解考试泄密、违规的相关法律常识。养成维护考试纪律和规范的良好行为习惯。
  (3)自觉抵制影响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提高社会责任感和国家意识。
  (4)基本理解国际政治、经济、宗教冲突现象,努力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与团结。
  (5)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汲取其他国家文化的精华,抵制不良文化习俗的影响。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1)基本掌握和简单运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的相关技能,进行自救、自护。有报告事件的意识和了解报告的途径和方法。
  (2)掌握亚健康的基本知识和预防措施,了解应对心理危机的方法和救助渠道,促进个体身心健康发展。
  (3)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和措施,正确对待艾滋病毒感染者和患者。
  (4)自觉抵制不良生活习惯和行为,具备洁身自好的意识和良好的卫生公德。
  (5)了解有关禁毒的法律常识,拒绝毒品诱惑。
  (6)学习健康的异性交往方式,学会用恰当的方法保护自己,预防性侵害。当遭到性骚扰时,要用法律保护自己。
  模块三:预防和应对网络、信息安全事故。
  (1)树立网络交流中的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利用网络习惯,提高网络道德素养。
  (2)树立不利用网络发送有害信息或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以及窃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保密信息的牢固意识。
  模块四: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
  (1)基本掌握在自然灾害中自救的各种技能,学习紧急救护他人的基本技能。
  (2)了解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能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为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做贡献。
  模块五: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1)自觉抵制校园暴力,维护自己和同学的生命安全。
  (2)树立正确的安全道德观念,在关注自身安全的同时,去关注他人的安全,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三、实施途径
  (一)学校要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各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要挖掘隐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与显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一起,与学科教学有机整合,按照要求,予以贯彻落实。小学阶段主要在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中进行。
  (二)对无法在其他学科中渗透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可以利用地方课程的时间,采用多种形式,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要充分利用班、团、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参观和演练等方式,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
  (三)公共安全教育可以针对单一主题或多个主题来设计教学活动;通过游戏、实际体验、影片欣赏、角色扮演等活动,也可以运用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教育手段进行教学,探索寓教于乐、寓教于丰富多彩活动的教学组织形式,增强公共安全教育的效果。公共安全教育的形式在小学以游戏和模拟为主,初中以活动和体验为主;高中以体验和辨析为主。
  学校要建设符合公共安全教育要求的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安全意识,促进学生学习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生存技能,认识、感悟安全的意义和价值。
  (四)学校要与公安消防、交通、治安以及卫生、地震等部门建立密切联系,聘请有关人员担任校外辅导员,根据学生特点系统协调承担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并且协助学校制订应急疏散预案和组织疏散演习活动。
  公共安全教育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要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家长强化对孩子的公共安全教育意识,指导家长了解和掌握公共安全教育的科学方法,主动寻求家长和社会对公共安全教育的支持和帮助。
  四、保障机制
  (一)学校要保证公共安全教育的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学段的课程方案和本指导纲要的要求,采用课程渗透和利用地方课程时间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完成本纲要中规定的教学内容,并要安排必要的时间,开展自救自护和逃生实践演练活动。
  (二)各地要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积极开发公共安全教育的软件、图文资料、教学课件、音像制品等教学资源。凡进入中小学校的自助读本或相关教育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经审定后方可使用;公共安全教育自助读本或者相关教育材料的购买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式解决,不得向学生收费增加学生负担。大力提倡学校使用公用图书经费统一购买,供学生循环借阅;重视和加强公共安全教育信息网络资源的建设和共享。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把公共安全教育列入全体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系列和教师校本培训计划,分层次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师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水平。
  (四)各地要加强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把公共安全教育研究列入当地课题研究规划,保证经费,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研究成果。学校要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校本研究。
  (五)要重视对公共安全教育活动的评价和督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科学的公共安全教育评价标准,并将其列入学校督导和校长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评价的重点应注重学生安全意识的建立、基本知识技能的掌握和安全行为的形成,以及学校对公共安全教育活动的安排、必要的资源配置、实施情况以及实际效果。学校要把教师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